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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九届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12-21    点击次数:

有关MPA培养单位:

MPA学位论文是MPA培养的重要环节,是MPA教育成果的集中展现。认真开展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对于提高MPA教育质量,扩大MPA教育的社会影响,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计划,我委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全国各MPA培养单位2018-2020两个学年的MPA学位论文,各单位自愿推荐论文参评。

2018-2020两个学年内(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MPA专业学位人数为1至100人的院校可推荐1篇,人数为101至200人的院校可推荐2篇,人数为201至300人的院校可推荐3篇,人数为301人至400人的院校可推荐4篇,人数在400人以上的院校可推荐5篇。

曾获得往届优秀论文奖(包括提名奖)的培养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推荐1篇论文。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当代公共管理实践,论文有重要现实意义。

2.选题为公共管理现实问题,具有较大实用价值,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密切,鼓励论文选题与作者本人管理实践相结合。

3.论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通过严密的分析和论证,展现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4.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科学、可靠;论文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调查方法和数据分析科学严谨;论文成果科学有效;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

四、评选程序

1.单位内部评选

2021年2月28日前,各培养单位依据前述要求,参照《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分表》,认真评选出本校MPA优秀学位论文。

2.单位推荐

2021年3月1日至3月8日,各培养单位登录教指委工作网站(www.mpa.org.cn),提交《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扫描件、《推荐论文详细信息表》、推荐论文的查重报告、《2018-2019学年获MPA专业学位学生名单及论文题目》、《2019-2020学年获MPA专业学位学生名单及论文题目》、推荐论文原版和匿名版等电子版材料。

因需匿名评审,推荐论文匿名版本应在论文内容、封面、封底、页眉、页脚、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等地方隐去所有个人和所在学校的相关信息,违规取消评审资格。

涉密论文须脱密处理后再推荐上报。

3.文本检查

秘书处将于2021年3月15日前检查各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并已作匿名处理。期间,请各培养单位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若审核不通过,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参评资格。

4.缴纳评审费

对参评论文,按照每篇500元的标准收取评审费,请所在单位MPA管理部门2021年3月1日至20日统一办理本单位所有参评论文的缴费手续。评审费用由教指委财务代管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并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为“评审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5.评审

2021年4月1日至7月30日,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匿名评审阶段:采取参评论文指导老师互评的方式。即:按照学科领域匹配、院校回避的原则,每篇参评论文的第一指导老师义务评阅5篇论文,每篇论文由5位评委匿名评阅打分,得分标准化后排序,排前100名的论文进入专家复审。

(2)专家复审阶段:对排前100名的论文进行专家复审,每位专家评阅6-10篇论文,每篇论文由5位专家匿名评阅打分,得分标准化后排序,排前30名的论文进入专家会审。

(3)专家会审阶段:2021年7月下旬,秘书处组织专家根据复审结果进行会审,评选出拟获奖名单。

6.公示

2021年8月,在我委工作网站上公示本次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公示后生效,由我委予以正式公布。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我委将对优秀学位论文获奖作者、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颁发《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荣誉证书》、《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及《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单位荣誉证书》。

2.我委将通过多种方式(如通报、研讨等)对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进行宣传。

3.我委将在教指委网站“优秀论文”专栏,长期推荐各获奖论文。

4.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奖励办法。

六、评选结果异议处理

为保障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作风和科学道德,保证获奖论文的质量,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以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我委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格保密。经过调查,如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将撤销优秀论文资格。

联系人:陈海欧,010-62519150,mpa@mpa.org.cn。

附件:

1.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分表

2.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3.院校管理员提交论文示意图

4.第九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5.推荐论文详细信息表

6.推荐论文研究领域分类表

7.2018-2019学年获MPA专业学位学生名单及论文题目

8.2019-2020学年获MPA专业学位学生名单及论文题目

9.院校管理员操作手册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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