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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规定2016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0:00    点击次数:

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规定

近年来在教育部、江苏省等各级经费的大力支持下,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江苏省公共管理学科综合训练中心)的软、硬件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了更加充分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学院实验室将进行开放共享。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院学生凭本人学生证(研究生证或身份证)登记后进入。

二、开放时间:

1、周一~周五白天没有教学任务的时段。(具体详见课程表)

2、周一~周五晚上:18:30~21:30

3、周六全天:8:30~11:30;2:00~5:00;18:30~21:30

4、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暂不开放。

三、只能进行与学习有关的活动,不得看影碟、打游戏、上网聊天等。

四、不得自带笔记本进入,不得拔下电线、网线等,离开时请关闭电脑,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定。

五、自觉维护实验室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公共卫生,不得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

六、服从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并拒不改正的同学,学院将视情节轻重通知辅导员或导师,直至取消使用实验室的资格。

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江苏省公共管理学科综合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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