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江苏省改革评估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全面深化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一场最广泛深刻的伟大变革。近年来,江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决策部署,按照习总书记关于江苏改革要“走在前列”的要求,持续深化和强力推进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重大改革举措制定出台和落实落地的同时,需要对改革的方案制定、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更好推动改革落实,提高改革质量。根据省委领导同志意见,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7年江苏省改革评估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课题纳入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改革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党校、社科院、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和各类省级协会,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江苏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8个改革评估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评估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每项资助6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坚持服务改革、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等方面,既要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能取得的突破,又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

6.预期研究成果应为评估报告(1-2万字),以及决策咨询建议(3000-5000字),具体要求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研究成果由省委研究室(改革办)、省社科规划办通过内刊等途径报送省领导,评估报告不得以任何名义公开发表。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2)每项《申报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2.申报日期:请申报者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3.相关程序:招标单位对《投标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1.2017年江苏省改革评估课题选题

2.2017年江苏省改革评估课题申报书

附件下载1:

打印此文】【返回前页
 上一条: 公共管理学院111项目专家系列报告
 下一条: 公共管理学院外专引智项目专家系列报告
 

Copyright 2022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逸夫楼七楼

025-84395700(院办)  |  84399561(研究生办/科研办)  |  84395254(学生办)  |  84399070(MPA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