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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国内短期进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2日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国内短期进修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进修的原则

1.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本着新专业建设需要优先、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知识结构调整优先、基础课和主干课教师优先的原则选派教师参加国内短期进修;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人数每年不超过2人,外语学院、理学院等学院每年不超过4人。

2.进修期以半年或一年为宜。

3.进修学校以在宁高校为主。

4.进修内容须为该教师目前承担或将要承担的课程教学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

二、推荐进修的条件

1.受聘于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两年及以上的我校在职教师。

2.热爱教师职业,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工作量饱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四年内未安排培训进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工作量补贴与工资

1.受聘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在职培训进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短期进修),按实际承担的工作量核发校内岗位津贴。若工作量不足,每月可补贴月均标准工作量50%,但补贴后月工作量不得超过月标准工作量。

2.国内短期脱产进修的教师,从办理完“离校告知”手续的次月起停发校内岗位津贴,其他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进修结束按期返校后,从办理完“返校告知”手续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脱产培训进修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教学工作任务,如确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学任务的,校内岗位津贴按实际承担工作量计发。

3.教师国内短期进修培训费由学校承担,从各学院教学经费中列支。

四、请各学院在2017年1月16日前将进修申请表(详见附件)报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4395669;

邮箱:liwei@njau.edu.cn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国内短期进修申请表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申请表送至院教务办。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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