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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江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江苏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江苏特色地域历史文化研究3个系列19个招标研究选题。计划立项总数为10个。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20-3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含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列入项目清理范围或因成果鉴定不合格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4年。

  6. 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或调研报告,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的核心观点必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项目成果刊发2期《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请申报人将材料于2016年12月7日前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2.相关程序: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邓丽群,电话:84396082,邮箱:shk@njau.edu.cn

  附件:1、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

   2、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3、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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