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6 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巧年1 1月30日至2016年1 1月
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中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中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组织下属高校的中报工作,教育部直属及其他中央直属高校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各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
3·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的组织推荐单位科技处,山该处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中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4·各组织推荐单位应负责对中请项目及成果归属、中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5·各组织推荐单位均应将所有推荐项目汇总成表,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制成纸质和电子两种文档,纸质文档请加盖公章。
6· 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中报和网上中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 · 0(网址为:https://stmp.moe.edu/cn:8()/)进行网上中报。
7·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请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ww.moe· · S78/A16/S3719/s4 537/。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 · 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 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6年11月25日一12月5日开放,项目中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过期不予受理。各中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中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中报。
2 · 1998一2010年以第一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和201 1一20巧年以全体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情况见教育部科技委网站“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专栏http://www.moe.edu/cn/s78/ A16/S3719/S3810/。
3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编: 100816 联系人:崔欣哲朱小萍
联系电话: 010一66096763 传真: 010一66020784
E-mail: kjw6933@moe.edu/cn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