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同时,本次评选工作也将为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做准备,学校将择优推荐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部分成果参加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
1.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 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在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量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12年以后所取得。已获得部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有新的突破并取得大量新的成果可以继续申报,但不得评选二等奖。
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特等奖。
在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取得很好的人才培养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其他事宜
1. 本次申报应充分结合“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成果、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成果、品牌专业建设成果等梳理总结,进一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成果。
2.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3.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
4.每单位原则上限报3项成果,其中特等奖成果限报1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及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入选专业所在单位不受以上限制。
5.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书面文本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
(2)《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及推荐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稿。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 1套。
请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3),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由学院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
(4)请于 2016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陈婵娟、顾南;电话:84395669 ;邮箱:chenchanjuan@njau.edu.cn。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 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
2016年10月11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11月6日前将教学成果推荐书发至院教务办,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择优推荐。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