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
“姜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姜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开展2011-2012学年姜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名额分配
“姜波”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计50名,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在校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10级)。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评选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为A,成绩位于班级前50%;
4、热心公益活动,关心集体,服务他人;
5、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等不良嗜好;
6、家庭经济困难。
四、日程安排
1、3月7日前:个人在网上申报(http://202.195.244.177/);
2、3月11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并将初评结果及个人申请表报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3、3月15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附件1:2011—2012学年“姜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1:
2011—2012学年“姜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学 院
| 名额分配(名)
|
农学
| 3
|
植保
| 2
|
资环
| 2
|
园艺
| 4
|
动科
| 2
|
动医
| 2
|
经管
| 3
|
食品
| 2
|
信息
| 2
|
公管
| 2
|
外语
| 2
|
人文
| 2
|
理学
| 1
|
生科
| 2
|
工学
| 15
|
农发
| 1
|
金融
| 3
|
合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