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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编辑:刘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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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及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

3、材料考核组: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材料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工作;组长由一级学科点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各个二级学科参与。

4、学科综合考核组: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四个学科综合考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二级学科点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方案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学位证书);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

需提供近五年内(201811—20221231日)以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1)应届生及硕士毕业不超过3 年(2020 11日之后);(2)硕士毕业超过3 年,近3 年内(2020 11—20221231日)在所申请专业的SCISSCI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

5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公共管理领域论文两篇及以上,期刊目录参见《南京农业大学高质量论文发表期刊目录》权威类别期刊。

2、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1218:002022123017:00),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考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期间,请申请人将以下各项电子版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按照材料清单序号和名称命名,并在系统及时上传,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若无,则无需上传)。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上传)。

6)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

8)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已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未就业考生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不含报考导师)。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考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扫描件”,“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ZIP压缩包后上传。

(二)学院考核和复核

1、材料考核: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考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基本素质和本科硕士专业背景等进行初审考核,综合初审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未达到上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已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中“本人自述”部分请空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

5)下载并填写的《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已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未就业考生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6)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若无,则无需上传);

7)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上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

4、学科综合考核:复核及成绩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分为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四个学科综合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原则上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考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复核时间为20233月—4月,请关注学院网页通知。

复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核阶段由两个环节组成:专业知识考查、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工作将公开进行。

1)专业知识考查(业务课一):专业理论综合(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专业知识考查(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占总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英语。

① 科研能力考查(业务课二):由学科综合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能力考查,申请者采用PPT 形式对个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可能的研修计划进行介绍并答问等。评委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② 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成绩):通过评委老师提问,考查申请者的语言组织、逻辑条理等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③ 英语,考查申请者听、说能力,占总成绩10%

5、复核成绩公示。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由四部分组成:英语(10%)、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30%)、综合素质考查(30%)。所有考生的复核成绩将在学院网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排名,按报考导师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三、监督机制

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

对申请考核的初、复试环节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四、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221130日前

网上报名:2022121800-123017:00

初审:20231-3

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233-4

提交拟录取名单:20235月后

研究生院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五、其他

1、除教育部批准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外,2023年不招收以下两类考生:定向生,同等学力考生。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或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5、报考类别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报)

非定向:无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

定向(仅针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不转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我校须和考生、考生所在地省教育厅、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若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6、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7、本通知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8、本通知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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