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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编辑:刘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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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学校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录取原则,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行政管理

347

49

74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7

49

74

社会保障

347

49

74

土地资源管理

350

60

90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名单已由学校统一公布,请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资格审核。复试前,学院查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对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下复试,逾期未上传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https://zsgz.njau.edu.cn/info/1007/1522.htm。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专业课考试

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行政管理

3月30日上午

8:30-11:30

教学楼C503(1)

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学楼C503(2)

社会保障

教学楼C503(3)

土地资源管理

教学楼C503(4)

注: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前一天或当天如有发热等情况请及时与招生领导小组取得联系。

3月30日跨专业加试

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社会保障

3月30日下午

14:30-16:30

逸夫楼7022

土地资源管理

注:跨专业报考社会保障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加试,招生领导小组将逐一通知,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该分数不计入复试总分。未收到通知的考生在该时间段到逸夫楼7006提交资格复审纸质材料。

3月31日面试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行政管理

3月31日上午9:00

逸夫楼7051

教育经济与管理

3月31日上午10:00

逸夫楼8043

社会保障

3月31日上午9:00

逸夫楼8020

土地资源管理

3月31日上午8:30

逸夫楼7028

注:面试候场室在逸夫楼7021,教室开放时间为当天7:30-18:00。

3.复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 专业课考试:根据考生所选择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请见2024年招生目录),总分150分,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上。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备注

120401

行政管理

0906 行政法学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902 教育学


120404

社会保障

0901 社会保障学

跨专业加试

公共管理学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908 土地管理学综合(含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经济学、土地法学、不动产估价)

跨专业加试

土地资源学和土地行政管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个人自我介绍+面试组提问回答,满分50分。

(3)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组提问,满分100分(包括个人既往学业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现场反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的合计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排名依据。排名方法为各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

四、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调剂工作

预计我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请见《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调剂时间和基本要求预计4月8日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相关考生保持关注。

六、信息公开

1.复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名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其他

1.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5-84399561,邮箱:liuzehua@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
   


附1: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s://zsgz.njau.edu.cn/info/1007/1524.htm

附2: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 https://zsgz.njau.edu.cn/info/1007/15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