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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
  • 日期: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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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13年3月17日晚间19:00左右,逸夫楼四楼某学院实验室,学生用燃气灶加热的白油佐剂着火。事故虽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却暴露了在实验过程中,部分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不规范,安全管理不严格,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近年来,学校已发生多起实验室安全事故:

2012年12月5日,生科楼某实验室,学生用电热干燥箱处理样品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干燥箱和实验材料着火。3月1日,逸夫楼某实验室充斥焦糊味道,师生疏于检查,随后伴着一声爆响,房间电灯起火。2011年11月10日,逸夫楼某实验室,学生误将浓硫酸当做盐酸使用,瞬间产生大量刺激性气体和浓烟。2009年12月19日,金陵研究院某实验室,线路老化导致一台人工气候箱及配套加湿器被烧坏。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现对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实验室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部位)。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学校消防工作总体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南京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见附件)等相关文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提高安全意识。二是要经常开展实验技能培训,让师生切实掌握坚实的操作技能,提高操作能力。三是要不断强化课前培训,对师生进行危险物品、危险环节、废弃物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

三、认真组织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危险气体的保管情况,严禁实验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炉、热得快等危险电器,切实加强实验室内工作人员管理,并积极督促整改,彻底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放射性材料、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等危险品管理责任;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时,应当按照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详细备案,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要有专用库房存放,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手续严格,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实验室内危险物品监管,重点监控乙醚、浓硫酸、强碱等管制药品和有毒药品,严防流出实验室,确保药品安全。

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清查工作,将清查结果留底备查,全面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确保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保卫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