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规划办,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科研部,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导向。2021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选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宝生部长在第七届规划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八个好”要求,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提升教育科研服务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础性问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眼“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破解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基础类选题。
三、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原则上需对主攻方向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见附件1)。
四、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本年度选题征集工作拟分为函询征集和网络征集两种形式。函询征集对象主要包括:全国教育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各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等单位。省级规划办和高校每个单位报送选题8-12个,其它单位报送选题3-5个。同时在官网向社会征集选题。
五、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凡被专家评审通过、正式列入指南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推荐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主题标注“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10-62003471;电子信箱:qgb@moe.edu.cn。
六、加强组织。选题征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第七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课题谋划未来、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课题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引领性。
附件1/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01207/20201207184956_0993.doc
附件2/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01207/20201207185017_6726.xls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