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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实验室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0:00    点击次数:

分管实验室院长工作职责

1.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任务。

2.根据学校和本单位的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订实验室长远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计划,负责组织新建实验室的实施工作。

3.负责审核本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及低值易耗物品的购置计划;具体组织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和验收工作。

4.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查、维修、报废、调配、有偿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实验室所管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报废审批工作。

5.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本单位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研究立项的申报工作。

8.负责组织实验室的评估、评优和实验室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9.协助院长做好对实验室主任的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0.负责完成学校和院长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

管理学科教学实验中心

(2005年12月10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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