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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00:00    点击次数:

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是提供给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完成课程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生科研项目和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场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开放实验室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分室开放时间

综合规划实验室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8:00~11:35;下午:2:40~5:15;晚上:7:~10:00

国土资源信息实验室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8:00~11:35;下午:2:40~5:15;晚上:7:~10:00

公共管理实验室: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提供教学计划课程使用;

每天晚上6:30~10:30;周六日下午2:40~5:00

二、进入、离开开放实验室的规定:

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在登记本上填写上班级、姓名和入室时间;

2、室内摆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搬动和调换,更不能搬到其它室使用;

3、需要使用的工具、室内实验台上没摆设有的其他仪器设备、实验模块,可与向值班教师办理借用手续,借出使用,使用完后归还;

4、学生要离开实验室,必须把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收拾好、复回原位,并清洁干净实验台上的杂物,在登记本上填写上离开时间,方能离开实验室。

管理学科教学实验中心

(2008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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