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成绩评分标准
1、预习报告:10分
2、实验操作:60分
3、实验报告:30分
备注:
1.迟到一次10分钟以內扣10分,10——20分钟扣20分,20分钟以上不许进入实验室。
2.请假且补做实验扣2分,请假未补做实验扣50分,未请假且补做实验扣20分,未请假且未补做实验扣除100分。
3.损坏仪器或工具者,按规定赔偿且扣10分。
4.实验报告应在每次实验后一周完成,迟交者扣10分。
以上为每次实验的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作为平时成绩。
管理学科教学实验中心
(2008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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