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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境外国家农业发展及政策等国别资料提供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拟向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团队购买多个国家的农业发展及政策等国别资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要资料的国别

本次资料购买围绕如下50个国家开展,见下表。

区域

国别数量

国别

东南亚

7

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菲律宾

南亚

3

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

中亚西亚

5

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以色列、土耳其

非洲

14

苏丹、坦桑尼亚、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安哥拉、莫桑比克、津巴布韦、南非、博茨瓦纳、乌干达、赞比亚、马达加斯加、毛里塔尼亚

拉丁美洲

6

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古巴、哥伦比亚、秘鲁、智利、苏里南

中东欧及独联体

5

俄罗斯、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

北美西欧

5

美国、加拿大、荷兰、法国、德国

大洋洲及南太平洋地区

3

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

东亚

2

日本、韩国

二、国别具体资料清单

每个国家所需的资料包括国别宏观资料、农业资源生产与政策制度建设情况资料、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及发展情况资料和中外农业合作的发展潜力评价资料等四个主要部分的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见附件(附件1:**国别信息资料清单)。

附件为国别资料的核心内容,各国资料提供者应该根据合同提供至少附件中列明的内容,但不限于附件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扩充。除某些无法统计数据的文字资料以外,每个部分的国别资料都要求采取以数据为基础,加文字描述的方式完成。最终提供的国别资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范进行排版,经查确不存在的国别信息内容要保留原有提纲内容,并进行原因说明。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国内具有相关研究基础或渠道积累的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队均可申请有偿为我中心提供以上资料。学术团队负责人及其所属工作单位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一)学术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二)学术团队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在以上国别资料领域的研究基础;具有较强好的国别资料储备。与境外相关国家政府、研究机构、科研人员具有合作关系或者正在联合执行相关项目的学术团队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三)申请人要按要求填报外经中心国别资料提供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每个学术团队最多可申请4个国别的资料提供,并按国别分别填报申请书,申请书须经所属法人单位审核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三、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农业部对外经合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研究资料的提供者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中心将就资料购买合同事宜与资料提供者进行磋商,双方磋商一致后签署资料购买合同。

四、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申请书原件一份递交国际处外国专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国际处邮箱。

联系人:郭丽娟 电话:84398735

电子邮箱:gjczjk@njau.edu.cn

附件:1. **国别信息资料购买清单

2. **国别信息资料提供申请书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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