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老师:
期末考试是检测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教师授课质量的有效形式。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20年1月6日-17日举行。为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本次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肃考风考纪
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校园卡无效,否则不予参加考试。除必需的文具和主考教师允许使用的辅助工具外,其它书籍、资料、稿纸、手机等电子设备等均不得带入考场,一旦带入考场,必须集中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提醒手机务必关机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携带在身上,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所有教室进行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发现考试违纪行为,也作为考试处理的重要依据。凡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作弊者,均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规定》处理。本次期末考试将全程启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要求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外逗留,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二、规范命题管理
各课程应按照《南京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农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基本规范》进行命题,确保命题质量。试卷纸模板及考场记录等材料见附件1-4。期末考试未被采用的试卷将作为补缓考用卷(简称B卷),请各位老师于2020年1月6日前交院教务办。
三、加强考场管理
监考人员要明确监考职责,根据《南京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考场管理及巡视工作。监考人员严格考试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履行监考职责,坚决预防和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本次考试,学校将加大对考试各个环节的巡查与监管力度,若发现在命题、考试安排、考试组织等重要环节,严重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科目和考场,将取消该场考试,责令整改重新组织考试。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
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评分。详细规定见《南京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五、成绩报送及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网上成绩报送和成绩打印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报送、打印时间为:2020年1月6日—22日,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后,学生即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成绩。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否则学生将不予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后,任课老师请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考核材料送至院教务办,特殊情况可于下学期开学前二周将考核材料交来。
六、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缓考将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1、补考、缓考课程
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记载。首次成绩为“无资格”、“旷考”和重修课程不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相应课程的,应按标准缴纳重修学分学费。
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实验、实践类课程及其他采用非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不及格,不安排补考,但允许学生免费重修一次相同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及格,不安排补考,但允许学生免费重修一次相同课程。
2、补考、缓考时间安排
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见教务处网站“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缓考日程表”,公布日期:2020年2月16日之前。体育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2020年2月26日下午3:30~5:00,地点在体育场主席台(联系电话:025-84395977陈老师)。
3、补考、缓考考试要求
考生应携带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校园卡无效,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除必需的文具和试卷备注允许使用辅助工具外,其它书籍、资料、稿纸、手机等电子设备均不得带入考场,一旦带入考场,必须集中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手机务必关机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携带在身上,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代考等舞弊行为;考生应按时参加各项考试,旷考者不再另行安排考试,请同学千万注意,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七、其它
1、所有考试课程应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排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变动考试日程。未列入日程表中的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必须事先将考试安排情况报教务科备案。请老师将试卷送到印刷厂(位于原牧场位置,翰苑宾馆东侧),联系人:浦老师,电话:84396812。
2、因课程考试冲突等原因需要连考的请各任课老师审核后由学生将申请于2020年1月3日下午5点前送至院教务办(逸夫楼7013),逾期将不再安排,连考考试地点在逸夫楼7005,时间上午10:40-12:40,下午16:20-18:20
3、缓考要求
学生因病、家庭重大变故或参加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竞赛等可以申请缓考。重修课程和补考不能申请缓考。实验、实践类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应在课程考试前通过教务系统在线申请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附件,考试过程中因突发性疾病而无法继续考试的,应在课程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学校医院急诊证明补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按“旷考”处理。
课程缓考以一次为限。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卷面记载。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试题纸模板(A4)
附件2:课程考核情况表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实习报告统一格式
附件4:考场记录
附件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土管)
附件6: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行管)
附件7: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人保)
附件8: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城规)
公共管理学院 教务办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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