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着力加强卓越农林人才培养,学校决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项目。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引导大学生积极投入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产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项计划”项目采取双主持人的形式,即由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共同申报,设指导教师主持人和学生主持人。指导教师主持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如果以教师团队形式进行指导,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加入指导教师团队,但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且总人数不超过3人。学生团队由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构成,每团队学生不超过3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织学生团队。
申报项目必须能产生实质性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调研报告、获得知识产权或形成高质量作品、参加相关竞赛并获得奖励。
二、项目资助
1. 项目要求 本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并且体现成果导向。应具有前期实施SRT项目或其它学生参与的相关项目的基础。该项目实施后,预期在2-3年内能获得以项目团队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人)的成果。包括:高水平论文或调研报告、专利或新型产品的项目;或者被遴选参加三大赛(互联网+、挑战杯和创青春)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奖。
2. 项目资助 本项目实施期限2年,特殊情况最长可延迟到3年。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如果团队学生免试推荐为本校研究生,可追加资助经费5万元。本项目结题前不可重复申报,未取得项目成果的教师2年内不得作为指导教师申报和指导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项目管理
1.考核管理 本项目实行考核管理,根据项目类型分别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持续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如果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项目资助。
2.绩效管理 本项目实行绩效管理,每个受资助的项目结题时都要体现成果绩效。对照合同书约定的预期成果,确定是否完成绩效任务。
3.经费管理 本项目经费由学校相关经费支出并列入年度预算,严格按学校相关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执行,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进度。
4.激励管理 本项目属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不再列入SRT管理范围,不再享受SRT相关政策,包括学生的创新拓展学分和教师工作量补贴。因本项目将产生成果,可通过项目成果申请相关奖励,如论文和专利等奖励、获奖奖励等。对于没有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项目,根据情况,将暂停该项目指导教师2年指导各级各类SRT项目的资格。
5.成果管理 本项目取得的成果应体现出受到本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应标注受到本项目资助,参加奖赛应说明受到本项目支持。
四、项目申报
1.团队组成 本项目由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共同申报。指导教师团队由1-3人组成,学生团队由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组成,每团队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团队主持人负责项目团队的组织、学生团队成员及主持人的遴选,与学生共同确定项目内容和目标。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织申报,也鼓励相关部门组织教师和学生申报。鼓励指导教师团队引入行业企业人员加入,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申报材料 项目团队应提交申报表(附件),明确项目具体内容、达到目标和预期成果,并做详细的经费使用预算。
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邮箱:lihaiyan@njau.edu.cn
3.申报限额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在充分发动的基础上,进行优秀项目遴选和推荐,每个学院或单位最多可推荐3个项目,列入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的专业可分别各增加1项。
4.项目遴选 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每年立项20项左右。
5.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在此日期之前,请各学院或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
1.希望各学院和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申报。鼓励前期有工作基础的教师,特别是曾担任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具有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的教师等,积极参与项目的组织申报。
2.本年项目经费来源为中央专项经费,项目立项后,要求经费在本年度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成。
联系人:成何珍 李海燕 ;E-mail:lihaiyan@njau.edu.cn
联系电话:84395910 ; 办公室:行政北楼D307
凡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同学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申报书交至院教务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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