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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奖”(原“教学质量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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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表彰长期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品德优秀,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效果优秀,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专任教师,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暂行)》,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优秀教学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评选限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含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专任教师,高校教龄不少于5年,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履行教师职责。参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要求,在同等情况下,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将优先予以考虑。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服从工作安排。2013、2014、2015年每学期独立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三年以来,每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定额的60%以上。

3.积极参加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南京农业大学教育教学论文期刊(2013年修订)发表过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且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且排名在前五名之内;

(3)2013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中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的参加人,或2013年以来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

(4)2013年以来在已正式出版的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中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已正式出版的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的其他规划教材中担任主编;

4.在2012-2013-1、2012-2013-2、2013-2014-1、2013-2014-2、2014-2015-1、2014-2015-2六个学期中,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4次及以上为优秀。

5.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教学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同等情况下,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优先予以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人,并在教学单位进行公示。凡被推荐的个人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奖”申请表(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于3月3日上午8点前将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2)及论文、教材、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教务处教研科。申请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稿。

3.教务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结果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审核申报教师在2013、2014、2015年三年内取得的教学成果;审核教师2012-2013-1、2012-2013-2、2013-2014-1、2013-2014-2、2014-2015-1、2014-2015-2六个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联系人:李伟;电子信箱:liwei@njau.edu.cn

联系电话:84395669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奖”申请表

2.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