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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边巴次仁同学院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 日期:2013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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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函件

公管院2013年(003)号


关于给予边巴次仁同学院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边巴次仁,男,学号:20310110,公共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101班学生。

该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以来无故累积旷课达到16学时,在同学中产生不好的影响,给学校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该生能够接受批评,态度端正,努力改正,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边巴次仁同学院内警告处分,希望其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