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生的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提前申请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关于接收2017年推免生提前申请的具体方案。
拟申请我院2017年度推免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须登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提前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8:00至2016年9月20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以及我校经济管理强化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 | |
| | 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地理学、城乡规划类、农林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
|
| 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经济管理强化班、农林经济管理
|
|
| | 行政管理,以及公共管理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门类、社会学门类相关专业
|
|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社会学
|
|
| | 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
|
|
| 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社会学
|
|
| | |
| |
| | |
| 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管理强化班、农业经济管理
|
|
|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
| 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相关专业
|
|
1、7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登入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2、申请系统开放期间,学院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审核申请信息,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第一轮复试初定于9月20日—28日之间进行,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复核。
我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9月28日开始,复试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同学,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志愿(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5、我院将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通过第一轮复试的推免生应在2016年9月29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替补后续推免生。
6、公管学院各专业将根据第一轮复试录取情况,在10月10日之前确认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接收工作。
7、10月15日左右,学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面试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事先由学生填写《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学生意向、导师意向、导师招生名额统筹确定录取名单。
凡录取为非定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还可获得:
2、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覆盖面60%以上)或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3、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20000元。
4、校长奖学金:奖励优秀研究生,鼓励投身科研创新活动,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
5、刘书楷奖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及奖励公共管理学院的贫困有志、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每年3000元。
另外,硕士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
1.所有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参加统考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信息、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并接收录取。
3.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7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