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 > 正文
关于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南农好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5年04月29日
  • 编辑: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关于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南农好榜样”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我校研究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勤学敦行”学生工作指导思想,深入挖掘、宣传在校研究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成长成才主体意识,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2015年“南农好榜样”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研究生团队。

二、评选类别

道德榜样、勤学榜样、志愿榜样、实践榜样、自强榜样、科技榜样、创业榜样、文体榜样等以及其他符合时代特色和青年特点,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并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反响的青年学生(团队)典型。

三、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表现,在广大研究生中具有时代性和典型性。

道德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传递校园正能量,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勤学榜样: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表多篇高质量核心文章;在专业学习中有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上有突出表现。

志愿榜样: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组织或参加爱心公益、支农支教、环保宣传、义务讲解、困难帮扶及青年志愿者工作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

实践榜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社会观察等活动,撰写优秀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自强榜样:勇于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压力、挫折,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用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的精神在逆境中取得突出成绩。

科技榜样:在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以及其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术研究、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专业学习中取得其他显著成就,有一定学术影响。

创业榜样: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其他形式的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校期间有突出的创业事迹。

文体榜样:在组织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1.推荐报名(4月27日—5月5日):评选活动报名接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申报表。请于5月5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和代表先进事迹的活动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MB的3张电子照)发送至ggynjau@163.com

,纸质版申报表交至研究生办公室(逸夫楼7031)。

2.宣传展示(5月8日—5月15日):参评对象在“美拍”上发表事迹简介及参评宣言,视频内容要求精练务实,着重凸显事迹亮点,并分享至个人实名微信(或新浪微博、腾讯微博)账号,发布申请“南农好榜样”信息,并赢得至少100个点赞支持,截图发送至南农研会微信公众号。(示例:#南农好榜样#【个人宣言或先进事迹亮点简述】**是**学院**,报名参加第一届“南农好榜样”评选,“美拍生成的视频链接”)

3.确定候选对象(5月18日前):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事迹材料,结合获得点赞数,确定20名候选对象。

4.组织投票(5月19日—5月26日):校研究生工作部根据评选需要,对候选对象事迹材料通过微博、微信、展板、海报等形式进一步展示,并组织微信和现场投票。

5.评定结果(5月29日前):根据投票情况,结合事迹材料,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委最终评定“南农好榜样”及提名奖,公布获奖名单。

6.事迹表彰(6月上旬):在“第十一届神农科技文化节”闭幕式晚会上表彰各“南农好榜样”获得者,展示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全校研究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9561

办公地址:逸夫楼703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