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现将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开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需要二次开题的硕、博士研究生,
因故未按时参加或暂缓通过的2014级及之前硕、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和考核时间
2016年4月11号--22号
三、开题工作流程
1、论文开题未通过者须在4月1号前提交《重新开题申请表》(附修改说明)申请重新开题,若重新开题仍未通过,将参加第二年的开题。
2、申请参加本次开题的所有研究生须在4月1号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和开题报告申请,学院于考核前一周将开题安排公布于在学院网站,4月5号前将开题报告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逾期未在系统中申请的研究生视为放弃本次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