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二、各专业接收免试生专业目录
硕士专业代码及名称
| 生源
| 本科专业
|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 外校
| 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地理学、城乡规划类、农林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
本校
| 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管理强化班、农林经济管理
|
120404
社会保障
| 外校
| 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
|
本校
| 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社会学
|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外校
|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
|
本校
|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
|
120401
行政管理
| 外校
| 行政管理,以及公共管理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门类、社会学门类相关专业
|
本校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社会学
|
三、接收程序
1. 即日起至10月9日12:00期间,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
2.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第一轮复试初定于9月27日—28日之间进行,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 所有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申请者须在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请将所有材料扫描按编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上传(注意:如有上传材料更新或遗漏,可将该PDF文件发送到邮箱liuzehua@njau.edu.cn。):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政治思想情况表(见附件1,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前期未上传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和上传附件,请将本表填写、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后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以上南农邮箱)。
我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5. 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12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6. 我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同时要求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未接收满的专业对超过12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实施替补录取。
7. 学院各专业将根据第一轮复试录取情况,在10月10日左右确认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接收工作。
8. 10月底左右,我校将完成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拟接收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办法
面试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事先由学生填写《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学生意向、导师意向、导师招生名额统筹确定录取名单。
五、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另行制定并公布“南京农业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
2. 学校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1.4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等各种冠名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参加统考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信息、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并接收录取。
2. 我校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的接收函。
3. 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21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
(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
(2)入学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七、联系人: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逸夫楼7006
刘老师
025-84399070
liuzehua@nja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20.9.23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