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发[2018]420号),我校将开展2022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数量
参加本次评选的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南京农业大学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在此时间外的论文原则上不得参评。
本年度共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0篇、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0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50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额见“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论文作者在学校新系统内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在附件中提交学位论文pdf版(优秀论文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获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论文的创新点(或论文的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结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推荐名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写出推荐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入选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专家评议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与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确定南京农业大学优秀硕士、优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公示。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网上予以公示。在申报、评审、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认定,即撤销其奖励,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名额分配
请各有关学院按照名额分配表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所属分会
| 涉及学科
| 博士
| 硕士学术型
| 硕士全日制专硕
|
农学分会
| 作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农业推广硕士作物、种业领域
| 10
| 8
| 3
|
植保分会
| 植物保护、农业推广硕士植物保护领域
| 9
| 7
| 5
|
资环分会
| 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海洋科学、应用海洋生物学*、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农业推广硕士农业资源利用领域、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
| 10
| 9
| 4
|
园艺分会
| 园艺学、中药学、风景园林学、农业推广硕士园艺、设施农业领域、风景园林硕士、中药学硕士
| 5
| 7
| 7
|
动科与草业分会
| 畜牧学、草学、农业推广硕士养殖、草业领域
| 5
| 6
| 3
|
动医分会
| 兽医学、兽医硕士、兽医博士
| 5+1(兽医博士专用,若无人上报则指标返还)
| 7
| 5
|
食品分会
| 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工程硕士食品工程领域
| 3
| 4
| 3
|
生科与理学分会
| 生物学(不含遗传学、水生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应用海洋生物学)、数学、化学、应用化学*、工程硕士生物工程、化学工程领域
| 4
| 9
| 4
|
工学与人工智能分会
|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不含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农业推广硕士农业机械化领域、工程硕士农业工程、物流工程、机械工程领域
| 1
| 2
| 4
|
渔业分会
| 水产、水生生物学*、农业推广硕士渔业领域
| 2
| 1
| 4
|
经管与金融分会
| 应用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
| 3
| 5
| 18
|
公管分会
| 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公共管理硕士
| 3
| 5
| 6
|
人文与信息分会
| 哲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经济法学*、专门史*、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业信息化领域、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 1
| 5
| 8
|
合 计
| 61
| 75
| 74
|
注:带*者为二级学科名称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申请优秀学位论文者:《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
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参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且填写不超过5项。
五、其他
2022年度省级优秀论文推荐将结合本次校级优秀论文评选产生。
本年度学校将对优秀学位论文不作现金奖励,仅颁发荣誉证书。
南京农业大学授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目录见附件3,操作流程见附件4和附件5。
(附件太大,详见群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