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位办通知及学院安排,2020下半年MPA论文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
一次查重提交: 9月21日14:00截止。
一次查重检测结果反馈:9月22日17:30前发至申请人邮箱。
二次查重提交:10月9日8:00开始,10月9日12:00截止。逾期不再接收。
二次查重检测结果反馈:10月9日17:30前发至申请人邮箱。
注:在9月21日14:00后首次提交,视为二次查重处理。
(二)检测内容
论文相似度检测内容为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
(三)检测流程
1、电子版材料
附件1:论文,命名格式为“论文题目”;
附件2:导师同意进行论文检测的证明材料(短信或邮件截屏),命名格式为“同意姓名查重”(无附件2不予查重)。
2、提交邮箱
liuzehua@njau.edu.cn。邮件命名“论文查重+学号+姓名+论文题目+联系方式.doc”。
3、结果反馈
检测完毕后检测人员备份检测结果,并邮件通知本人及导师检测结果。
(四)检测结果认定
1、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文献”比值原则上不能超过15%;(1)文献综述、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部分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25%;(2)其它部分文字重复率分别查询,各部分均不得超过10%;作者本人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除外,但也必须正确引注;
2、论文查重结果通过相似度检测的,进入论文抽检程序;
3、若第一次检测重复率超标,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二次检测,如仍超标,将检测报告反馈本人及导师。论文修改至少三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查重。
查重通过的同学进入论文抽检程序。
二、申请抽检
(一)时间: 10月12日12:00截止,完成抽检。
(二)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申请抽检程序前,需达到以下几项要求:
1、完成查重程序并通过;
2、导师认可《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进度记录手册》填写内容,并同意抽检的证明材料(微信、短信或邮件等截屏均可);
3、学籍已注册、学费已交清(没有交清学费的,在登陆系统前,到校财务处缴清学费,咨询迟老师84396612);
4、课程成绩总学分达培养方案要求。
(三)抽检流程
1、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校园网研究生信息平台,提交论文抽检申请。http://yjs.nja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登录平台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学院审核所有抽检申请,每人登陆平台并进入“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自行操作抽检。
3、系统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请将抽检结论即时反馈MPA办。
4、抽检系统结论显示“校级盲审”,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送审。
5、抽检系统结论显示“院级盲审”,由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送审。
(四)抽检结果认定
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论文送审
(一)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送审(抽检结果为校级盲审)
时 间:10月13日17:30
送审对象:研究生管理系统抽检结论为“校级盲审”
送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研究生根据以下送审材料要求将盲审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wb@njau.edu.cn。(1)去掉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的PDF格式论文(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LW.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LW.pdf;已发表论文最多只能保留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和PDF格式评阅书(命名格式为:10307_二级学科代码_论文编号_ZPB.pdf,如10307_090101_20142012201001345_ZPB.pdf,硕士须隐去评阅书封面个人和导师信息。);(2)EXCEL格式的论文送审信息表(见附件1)。邮件名称请标注“学号+姓名+申请盲审”,邮件内容含送审人学号、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MPA教育中心组织送审(抽检结果为院级盲审)
时 间:10月13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
送审对象:研究生管理系统抽检结论为“院级盲审”
送审周期:一个月左右
提交材料:(线上论文送审系统,详情见通知附件操作手册)
(三)上次论文送审未通过,申请本次送专家复审,送审程序与要求同上。
(四)送审结论
论文评审结论于11月15日左右反馈学生及其导师。具体执行处理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收到论文评阅意见后,请根据专家意见与导师沟通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论文最终定稿后即可准备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有关要求将在11月中下旬发布有关通知。
论文查重、抽检、送审有关的文件、表格在MPA教育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专区下载或者在南农MPA答辩信息发布QQ群下载。
MPA教育中心网址: http://clm.njau.edu.cn/indexmap.aspx
南农MPA答辩信息发布QQ群:326315662;578995637(加群请备注学号+姓名)
关于文中涉及时间节点及送审要求等,根据疫情变化,若有调整会及时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
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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