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整体进度安排,2017下半年MPA答辩预计安排在11月28日-12月1日期间。
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准备8分钟左右的答辩PPT,答辩当天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将PPT拷入电脑。
申请此次答辩的同学请于11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交到MPA办(逸夫楼7006):
一、《答辩申请表》一份(导师签字)、《公共管理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报告》一式三份(导师签字)
二、论文答辩稿3本(简装),可委托打印社打印代交。
四、通过答辩的同学,请在12月5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交MPA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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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点击“答辩与学位信息维护”,在“我的学位信息”里点击“申请答辩”
2、填报各项学位信息,包括“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评语人登记”、“决议录入”(答辩结束后录入),均需要填报准确完整。
其中,“答辩准备信息录入”中导师不能作为答辩成员录入,答辩秘书不填;“评语人登记”栏目中从“学号”到“英文摘要”中的信息,评阅人相关信息按照高校教师一、高校教师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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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校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网址:http://202.195.243.37/tasi/submitstep1.asp?action=master&lan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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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联系人:周老师1365519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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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评议通过后,通知被授予学位的人员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
注:相关表格可以在学院网页下载中心或MPA答辩QQ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