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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 日期:2020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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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请见附件)已发布,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我校项目负责人可以牵头主报(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需依托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申报;

2.(二)、(三)、(四)类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请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未在该系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请以用户名为“中文实名”注册;

2.申报前应与境外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立项后需提供正式合作协议。

三、材料报送

1.请项目负责人在2月2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

2.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请于3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院重大项目处(行政楼B309)。

联系人:陈荣 石学彬

联系电话:84395725

科学研究院重大项目处

2020年1月8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