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公共管理学院“学习标兵”的通知
各班级:
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高素质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评选出十名“学习标兵”进行表彰。
申请表请于6月10日前填好后交至学院教务办。
申请条件:
⒈ 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⒉ GPA排名班级前五名。
附件:2011年公共管理学院“学习标兵”申请表
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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