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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平研究员作“行政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专题报告---公共管理讲坛第四十三期成功举办
  • 日期: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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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平研究员作”行政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专题报告

---公共管理讲坛第四十三期成功举办

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我国著名行政管理学界专家、国家行政管理学会执行会长高小平研究员,在逸夫楼7021为公共管理讲坛第四十三期作“行政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专题报告。报告由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于水教授主持。

高老师从行政管理内涵和基本属性出发,概括并提炼出效率、复命、规划、简约和忍耐等五个方面的精髓,加强了对五个概念的理解。

高老师带领我们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历程,阐述了三个方面:一是行政体制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二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三是解放思想,加快改革。行政改革从单维度地破除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发展到多维度地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改革模式,需要继续破除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体制机制,而且要创新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整体推进。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可以从六个维度来理解。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方略是坚持依法行政;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式,可以根据政府职能的性质,政府人员的素质和我们追求的治理品质等来改善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体制支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机制是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规制也有很多,比如要加强应急管理等。

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仍是转变政府职能。一方面,“服务型政府”解决了新形势下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即要以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这是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随之需要解决权力的结构问题:以什么样的方式分配行政管理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另一方面,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的行政体制改革,落脚点在于实现法治政府治理框架下的政府行政权力的良性运转,而实现法治政府,落脚点又在于政府贯彻依法行政。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必须把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改革中的随意性。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更多的是要依据法律,互相推动,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不断向前推进。

于水教授做了精彩点评,他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特征,需要着力于政府管理权、能、责的结构性优化,体现为制约监督政府权力与开拓公民权利空间的有机结合、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制度建设并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并列。行政体制应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切实解决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检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成效,既要看政府机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更要看政府职能是否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老师、2014级MPA春季班全体、行政管理专业学术型研究生130人聆听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