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农大学位办通知及学院安排,2017下半年MPA论文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次查重检测结果反馈:9月30日17:30前发至申请人邮箱。
二次查重提交:10月9日8:00开始,10月9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收。
二次查重检测结果反馈:10月9日20:00前发至申请人邮箱。
注:在9月29日14:00后首次提交,视为二次查重处理。
论文相似度检测内容为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
1、将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提交到学院MPA办(注:无导师签字不予查重)。
1、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文献”比值原则上不能超过15%;(1)文献综述、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部分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25%;(2)其它部分文字重复率分别查询,各部分均不得超过10%;作者本人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除外,但也必须正确引注;
2、论文查重结果低于15%,通过相似度检测的,进入论文抽检程序;
3、若第一次检测超过15%,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二次检测,如仍超过15%,将检测报告反馈本人及导师。论文修改至少三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查重。
(一)时间: 10月11日17:00截止,完成抽检。
(二)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申请抽检程序前,需达到以下几项要求:
2、《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进度记录手册》交MPA办公室审核通过。
3、学籍已注册、学费已交清(没有交清学费的,在登陆系统前,到校财务处缴清学费,咨询迟老师84396612)。
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校园网研究生信息平台,提交论文抽检申请。http://yjs.nja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登录平台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下载《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填写交导师签字后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一起交MPA办公室。
3、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系统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将抽检结论即时反馈MPA办。
4、抽检系统结论显示“盲审”,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送审。
5、抽检系统结论显示“明审”,由学院MPA教育中心组织送审。
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送审(抽检结果为盲审)
时 间:送审论文提交截止10月14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
1、盲审稿论文两本,白皮简装,隐去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
(三)上次论文送审未通过,申请本次送专家复审,送审程序与要求同上。
论文评审结论于11月14日前反馈学生及其导师。具体执行处理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收到论文评阅意见后,请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论文最终定稿后即可准备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通过顺丰邮寄至:南京卫岗一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颜老师收,电话:025-84399561(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将无法投递达学院办公室)。
邮件名称:参加2016年下半年MPA学位论文送审;邮件附件统一按照“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doc”格式命名。
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有关要求将在11月中下旬发布有关通知。
论文查重、抽检、送审有关的文件、表格在MPA教育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专区下载或者在南农MPA答辩信息发布QQ群下载。
南农MPA答辩信息发布QQ群:326315662;578995637(加群请备注学号+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