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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石晓平教授获聘第四届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 日期: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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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学位〔2016〕12号),我院石晓平教授被聘为第四届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据悉此次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于今年6月份进行,共聘任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21人,我院石晓平教授是本届26位委员中唯一的江苏省委员。负责联系江苏省17所MPA培养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