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7年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方案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及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
3、材料审核组: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工作;组长由一级学科点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各个二级学科参与。
4、学科综合审核组: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四个学科综合审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复核工作。学科审核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二级学科点长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包括:TOEFL(65分)、GRE(旧850分,新170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申请者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外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学院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②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者,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3年(2014年1月1日之后);或者硕士学位获得者,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在所申请专业的SCI或SSCI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者,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5)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南京农业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三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CSCD的C刊论文1篇以上。
申请者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请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陆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8:00至2016年12月31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具体操作办法及报名操作事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如下内容: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6、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2,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4)。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分为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四个学科综合审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复核时间为2017年3月-4月,请关注学院网页通知。
复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查、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工作将公开进行。
(1)专业知识考查(业务课一):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笔试,占总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科研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考查、英语口语。
① 科研能力考查(业务课二):由学科综合审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能力考查,申请者采用PPT形式对个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可能的研修计划的介绍及答问等。评委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② 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成绩):通过评委老师提问,考查申请者的语言组织、逻辑条理等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报送复核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由四部分组成:英语(10%)、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30%)、综合素质面试(30%)。
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申请人的审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若存在调剂情况,则由学院统一协调和安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违法违纪记录;(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对申请审核的初、复试环节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网上报名:2016年11月22日8:00—2016年12月31日17:00
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17:00
1、所有定向生均按照在职生录取,并严格控制录取比例,公共管理学院不超过10%(以一线教学科研人员为主)。教育部批准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不受此比例限制。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由考生自行填写并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或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非定向:无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
定向:有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不转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我校须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7、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网报时按要求下载(附件5)、打印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参加体检时务必携带此表,否则不予体检。体检时间学院将统一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体检结论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填写,体检表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转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各学院。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合格以我校体检结论为准。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