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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年度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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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1.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全日制学术型在读一、二年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或三、四年级直博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已承担本项目的不可申报。

申报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

2.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读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及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鼓励进入省级或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优先申报。已承担本项目的不可申报。

申报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3.分配计划

全校拟设62项科研创新计划项目、24项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根据申报主要对象在校人数为基准计算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表1名额等额推荐,学校审核后上报。

表1:各学院可推荐申报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分配计划表

院系名称

科研创新计划

实践创新计划

农学院

10

1

植物保护学院

7

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8

2

园艺学院

6

3

动物科技学院

4

1

经济管理学院

3

1

动物医学院

4

3

食品科技学院

4

2

公共管理学院

3

0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1

1

理学院

1

0

工学院

3

1

渔业学院

1

1

信息管理学院

1

1

人工智能学院

0

1

外国语学院

0

1

生命科学学院

4

1

金融学院

1

2

草业学院

1

0

合计

62

24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网上申报

未在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2021.04.02-04.13 申报人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办事大厅”→登录研究生服务中心→搜索“项目管理”→找到“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点击“申请”,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申报表。并请导师在校内网完成审核。

2021.04.14-04.15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和分管副院长登录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线下提交

2021.04.02-04.13申报人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份,并附科研成果清单和成果复印件1份(要求:①只需要提供第一作者的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论文或论文中明确标注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②注明发表期刊,是否收录,收录证明可从网上下载后打印;③如果是SCI收录,请标注影响因子;④完成申请人签字、导师审核签字)。

上述纸质材料请交所在院系汇总,同时向院系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07南京农业大学大学0901作物学-博士张三”)。

3.学院初审

2021.04.14-04.15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后,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附件3),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同时将上述表格和学生《申报书》电子文档(分成科研创新计划、实践创新计划两个文件包)提交研究生院。截止日期4月15日。

4.相关事项

创新计划项目由学校组织初评推荐,省教育厅立项审定发布。

2019年(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0年(项目执行期为1年)各学院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发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作为2021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相关项目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学校将加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2021年受资助的研究生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须在毕业论文答辩前申请结题。

拟推荐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学院材料务必在415日报送。

联系人:吕美泽 郭晓鹏 ,联系电话:84395392

邮箱:meize@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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