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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5-10-19    点击次数:

【要点】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的长远要求,也是落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战略部署的现实要求。本期《要报》指出,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新常态,如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内容。根据现阶段常州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更加注重国土空间优化、耕地红线保护、用地标准提升、市场配置效率提高、存量空间释放的改革创新新思路,本研究在总结各项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提出未来常州市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建议。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石晓平、马贤磊、刘向南等同志的研究成果《常州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研究》,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5年度软科学研究课题的资助下,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常州市土地学会组成联合课题组,利用2015年7月-8月先后走访了常州市的溧阳市、金坛区、钟楼区、新北区以及武进区等5区县,获得了大量的宝贵第一手资料,通过分析常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梳理改革的新思路,总结归纳常州市各区县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实施的新举措,提出未来常州市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建议。

一、常州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的长远要求,也是落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战略部署的现实要求。国土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具有保障和约束双重作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土资源领域的一些重大趋势性变化为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新常态下,国土资源供给方面,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国土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将进一步打破各种形式的条块分割和行政干预,土地资源市场朝着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方向加快转变;资源环境约束上,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大势所趋;土地资源管理方式上,正在从侧重于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多重管理手段转变。

当前,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新常态,如何从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布局结构、强化标准控制和盘活利用存量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内容。

二、常州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新思路

2015年常州市明确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的总目标:一是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到“十三五”期末,确保全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28.05 %以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不低于20%;二是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到“十三五”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8.1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保持222.31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三是土地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266.42亩/亿元,较2015年下降30.91%;建设用地地均GDP目标42.5万元/亩,较2015年增长50%,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保持全省前列;四是存量盘活利用更加高效,“十三五”期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5.52万亩,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存量土地供应比率提高至72%,新增建设用地累计供地率达到85%以上。针对以上工作目标,提出了以下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国土空间优化、更加注重耕地红线保护、更加注重用地标准提升、更加注重市场配置效率、更加注重存量空间释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

三、常州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新举措

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1+6”改革试点工作,溧阳市、金坛区、钟楼区、新北区以及武进区等地区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围绕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这一主题,展开了不同的探索与尝试。

1.基于“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优化探索。

新北区现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机制保障;二是广泛开展调研,找准目标方向;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立工作重点;四是强化底线思维,突出人地和谐;五是强调公众参与,坚持民主决策。主要工作成效包括:坚守耕地红线,保障持续发展;协调多规矛盾,谋划一张蓝图;优化空间格局,促进节约集约;注重生态建设,挖掘潜在资源;加强综合整治,助推协调发展。下阶段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工作的对策建议是:一是积极沟通,争取政策支持;二是深入研究,强化规划引领;三是搭建平台,助力审批提速;四是制定标准,做好示范带动。

2.优化用地布局,盘活存量空间。

现阶段常州市盘活存量空间面临着严峻的困难与挑战:一是政策空间收窄,用地计划逐年“递减”;二是后备资源挖掘殆尽,补充耕地难度增大;三是土地盘活整理难,资源资金缺口大;四是违法用地处理难度大,整改乏力。围绕以上问题,常州市开展了工矿废弃复垦利用试点、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效果显著的成绩,其成功经验主要包括:一是必须强化规划控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二是必须强化耕地保护优化共同责任保护机制;三是必须强化供地管理,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四是必须强化综合整治,优化土地盘活利用机制;五是必须强化全程监管,优化节约集约评价机制;六是必须强化土地执法,优化依法管理长效机制。

3.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常州市为解决现行工业用地供给方式中的“双轨制”弊端,提高工业用地配置效率,试行了弹性出让、直接租赁和先租后让等三类工业用地出让方式的改革措施,在制度探索中进行项目实践,在项目实践中完善制度建设。同时在转变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对“圈而未建”的工业用地由政府依法依规收回。常州市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未来进一步可能的改革举措包括:一是完善科学的工业企业生命周期理论,选择合理合适的工业用地出让方式;二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统筹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是政府尽快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实施细则或意见,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推动改革的长久动力。

4.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制度权益保障和管理制度。

作为全国人大授权的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之一,常州市武进区宅基地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总结为“两个完善”:即完善“户有所居”,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两个探索”:即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一个建立”:即建立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完善“户有所居”的方式是:在城镇范围,建设农民公寓或者说安置房分房来解决户有所居;在村庄范围,传统的农区还是以农户自建房和统建房。“两个探索”是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来引导,结合农村的公共产权体系进行。从现有的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下一步改革主要的政策建议包括:一是厘清政府、集体、农民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二是搞好农村宅基地登记,做实宅基地确权工作;三是坚持“多规合一”,搞好村庄详细规划;四是建立农村土地金融体系,激活农村土地市场;五是做好退出人群社会保障、就业等制度城乡间的衔接;六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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